計畫內容
一、依據
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10條第1項。
依據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1-1-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標
為因應全球經濟危機所導致就業市場不振現象,鼓勵全國各企業提供就業實習機會,積極接納本校大學畢業生,取得工作機會。
三、執行期程
98年4月1日至99年9月30日(實習員實習期程為期1年)
四、學校、畢業學生與實習機構之關係
1、學校與畢業學生:媒合關係
2、學校與實習機構:合作關係
3、畢業學生與實習機構:僱用關係
五、有關辦理本計畫相關諮詢事項,可洽詢「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專案辦公室,
免付費專線為0800-0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