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系同學大家好:
因財金系課程調整,課表公告後,同學對於課程仍有些疑問,說明如下。
1. 財金系同學不得以共同必修【財務報表判讀】3學分課程替代本系【財務報表分析】3學分。
2. 凡依據103學年度起財金系修習標準修業的同學,
需於【金融行銷專業模組】、【不動產估價與經營模組】選擇一個模組,
修滿該模組指定學分,另一模組修滿指定學分,共計指定學分。
※故同學可參考課程一覽表中的課程模組,修習足夠學分數,即滿足專業選修課程規定。
3. 凡依據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財金系修習標準修業的同學,
以下開設之模組均列入專業選修模組學分計算。
目前開設專業選修模組:
(1) 金融服務專業模組【96~99學年度】或金融行銷專業模組【101學年度】
(2) 不動產估價與經營模組
(3) 會計與稅務規劃實務模組
※故同學可參考課程一覽表中的課程模組,修習足夠學分數,即滿足專業選修課程規定。
若有問題請與財金系專員亞雯連絡,分機8213
(由於選課時期電話量較大,請同學務必留下聯絡方式,以利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