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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暑期財金系選課須知
財務金融學系 公布於 2016 年 04 月 26 日

財金系同學大家好:

因財金系課程調整,課表公告後,同學對於課程仍有些疑問,說明如下。

1. 財金系同學不得以共同必修【財務報表判讀】3學分課程替代本系【財務報表分析】3學分。

2. 凡依據103學年度起財金系修習標準修業的同學,

需於【金融行銷專業模組】、【不動產估價與經營模組】選擇一個模組,

修滿該模組指定學分,另一模組修滿指定學分,共計指定學分

故同學可參考課程一覽表中的課程模組,修習足夠學分數,即滿足專業選修課程規定

3. 凡依據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財金系修習標準修業的同學,
    以下開設之模組均列入專業選修模組學分計算。
    目前開設專業選修模組:

     (1) 金融服務專業模組【96~99學年度】或金融行銷專業模組【101學年度】

     (2) 不動產估價與經營模組

     (3) 會計與稅務規劃實務模組

故同學可參考課程一覽表中的課程模組,修習足夠學分數,即滿足專業選修課程規定

 

若有問題請與財金系專員亞雯連絡,分機8213
(
由於選課時期電話量較大,請同學務必留下聯絡方式,以利回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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