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告訊息 »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學程證明書領取公告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學程證明書領取公告
教務部 公布於 2024 年 07 月 04 日

一、修畢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時,於取得主系、所、組畢業資格後,得領取學分學程證明書乙份。

二、領取日期:113年7月5日起。

三、注意事項:

  1. 領取時間:週一至週六:上午10時至下午9時止/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止。

  2. 領取地點:大夏館一樓服務部。

  3. 學生本人請持學生證、私章領取證明書;委託代領者,代領人請攜帶個人私章及委託人之委託書,並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詢。



活動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