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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學年第一學期起,辦理就學貸款之住宿費可貸金額上限調整為NT$28000元。
財務組 公布於 2024 年 08 月 06 日

依據校本部公告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收/退費標準,
就學貸款住宿費可貸金額上限調整為NT$28000元。


113學年第一學期已辦理就學貸款完成並上傳/繳回銀行核撥通知單之新生,
如有加貸住宿費,可於第二次繳費期間(9/28~10/7)列印繳費單,辦理就貸金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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