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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第1學期因申請政府各部會補助須列印【全額繳費單】注意事項
財務組 公布於 2024 年 09 月 11 日

1132月起施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助學措施,每位學士班學生每學分之學分費減免50%,一年最高減免3.5萬元(一學期最高1.75萬元,不含暑期)
此補助金額不含延修生及重修課程,符合資格者無須提出申請,直接從學期繳費單扣除。

因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其他校外政府相關補助,均屬政府補助方案,僅能擇一補助。
故選擇申請政府各部會補助,須申請列印【全額繳費單】者,請依照以下方式進行申請。

一、申請對象:
因申請政府機關各部會學雜費補助,需要申請列印113學年第一學期【全額繳費單】之學生(進修學士班、二年制專班)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113924日止

三、申請流程說明:

1.請登入ican填寫電子表單714申請全額繳費單-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限進學班、二專班填寫)

虛擬校園 >> 登入帳號密碼 >> 教務服務 >>申請專區 >> 填寫【714申請全額繳費單(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

2.9/24前申請者,請於【公告繳費期113/9/28~10/07】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依繳費單所列方式進行繳費。

四、其他說明:
【政府機關各部會學雜費補助】指: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2.法務部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
3.臺北市勞動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4.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文化部獎助在臺蒙藏學生就學助學金;
5.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
6.行政院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7.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
8.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或其他等。


財務組
洽詢電話:(02)27005858分機8155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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