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碩二以上未能於114年6月30日前畢業者)
一、有關延畢或114年9月繼續升學之役男,不須另外申請延緩入營。請於新的學年度,依學校規定辦理註冊,由就讀學校報送延長修業名冊或在學緩徵名冊即可緩徵。
二、延畢時學校何時辦緩徵、儘召作業:延畢者必須於114年9月15日前完成註冊繳費手續後,學校將於9月底將主動幫同學辦理延畢緩徵及儘召;但戶籍或身分證字號有異動者,請同學攜帶身分證或戶籍謄本影本至一樓服務部加以更改,未依規定辦理者,若日後遇兵役單位徵調服役,則需由同學負責相關責任。
三、延畢時暑假收到徵集令(兵單)如何處理(114年暑修通過就畢業者亦適用):
請延畢同學先確認是否有完成註冊並攜學生證正本及徵集令(兵單)影本→至大夏館一樓服務部申請中文在學證明(兵役用)→同學再自行將學校開之證明及徵集令交回戶籍地兵役單位辦理暫緩徵集。
四、延畢但上學期無學分者如何處理:大學部上學期無學分者(只有語文門檻未通過者除外)至少須選修一科目且一定不能辦休學,註完冊學校主動會辦緩徵、儘召。
五、應屆畢業或延畢生暑假短期出國(4個月內)如何辦理:出國前得先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核准始可出國,或可持護照、身分證、印章等,事先至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核准,若委託他人代辦,則受委託人要準備身分證、印章。但若已接獲徵集令者則不能申請出國。
六、若考上研究所暑假收到徵集令(兵單)者→同學自行將研究所之錄取通知單及徵集令交至戶籍地兵役單位辦理暫緩徵集。(已備上之備取生的錄取通知單須加蓋教務處已錄取之證明始有效。)(新學期完成註冊繳費後9月底主動辦理緩徵)
※因應個資法通過,故同學須申請暫緩徵集之證明者,需由本人或委託人(有本人證件)至校申請,亦為保同學個人資料之安全。
※役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