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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生服務學習助學金」申請事宜,即日起開始申請至114年7月31日止
教務部 公布於 2025 年 07 月 18 日

一、依據:

依教育部頒訂「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校「學生就學獎補助辦法」辦理。

 

二、名額與金額:

每月8,000元,每週以服務學習8小時為上限,因名額有限,將依申請學生人數及遭遇困境考量等條件分配助學金。

 

三、申請資格:

1.在校生且通過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補助者,且願意接受學校安排每月30小時服務學習的學生。

2.辦理就學貸款已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不得申請。

 

四、繳交證件: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113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或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

2.學生本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存摺封面。

 

五、繳件時間:7月31止(逾期恕無法受理)

 

六、申請程序:

1. 符合資格者,採線上申請,請登入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弱勢學生服務學習助學金,依系統欄位詳實填入個人資料並檢附(上傳)相關證件。

2.彙整經審核後,分配服務學習單位實施,服務期間114年9月-12,期間學生因故不能出席者,需依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而缺席者,將做為未來參與計畫申請審核之參考。

3.學期末需繳交「服務學習反思日誌」(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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