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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成績優異獎勵注意事項
公布於 2020 年 03 月 13 日

 

第一條(目的)
本部為鼓勵成績優異學生,稟持認真努力、終身學習精神,特訂定本規範。

第二條(獎項)
所稱成績優異學生,分學期成績優異及畢業成績優異兩類。

第三條(學期成績優異)
一、學期成績優異係指當學期符合領取華岡獎學金之受獎資格。
二、限大學部學生(含二專、進學班),已辦理休學、退學、轉學及延畢者,不予頒發。
三、學期成績優異學生由學校頒發獎狀以資鼓勵,每學期頒發乙次,於次學期華岡獎學金公告後一個月內公告頒發,並刊登於虛擬校園之校園風雲榜。。

第四條(畢業成績優異:包括提高編級以及提前畢業的學生,不包括延畢的學生)
一、進修學士班畢業成績優異學生係指學業總平均成績為各系及各學位學程前百分之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並修畢基本學分數者。
二、二年制在職專班畢業成績優異學生係指學業總平均成績為各系前百分之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並修畢基本學分數者。
三、碩士在職專班畢業成績優異學生之名額,應依系所分別計算,其研究生人數在三人以上、十人以內者,置一名;逾十人者,每十人增置一名,其不足十人而達六人以上者,亦得增置一名,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並修畢基本學分數者。
四、前項「學業總平均成績」係指學生入學後至應畢業年度第一學期所修課程總成績平均。
五、畢業生基本學分數(不包括抵免學分):進修學士學生至少修畢九十學分;二年制在職專班學生至少修畢四十八學分;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不限學分數,需提出申請學位論文考試(需要所長簽核同意)。
六、畢業成績優異學生由學校頒發獎狀以資鼓勵,並刊登虛擬校園之校園風雲榜。

第五條(附則)
一、本計畫經推廣教育部學生事務組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
二、其他相關事項若有未盡之事宜,依推廣教育部學生事務組會議決議訂定之,並於次年修正時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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