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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宣導)校園全面禁菸包括「電子煙與加熱菸」衛服部相關宣導文件請參考!
學生事務組 公布於 2026 年 05 月 20 日

據菸害防制法:推廣部各校區大樓及周邊騎樓等人行道用地均列為禁菸場所

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

為強化教職員工生對新興菸品之識能,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檔案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等。

檔案內容重點
  • 電子煙與加熱菸相關法令規定
  • 產品簡介與市場現況
  • 外觀辨識方法
  • 新型態菸草產品之差異比較
溫馨提醒

請所有單位及教職員生共同遵守相關法令,維護校園健康環境,避免使用任何電子煙產品及加熱菸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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