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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學
公布於 2026 年 08 月 28 日

若因教學需要赴校外教學,任課教師請於教學大綱中載明,未記載於教學大綱之校外教學申請恕不受理,並經系所審查通過後,出發日前兩週向學校報備;未依程序辦理而自行至校外教學視同缺課,請另行擇期補課。(詳細說明請參閱校外教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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