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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岡獎學金 |
進修學士班不分系:各年級同時具備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30名(110、111學年入學新生為前27名,112學年起入學新生為前21名),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處分,學分數需達9學分以上
二年制在職專班:各年級同時具備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該班前3名,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
每學期一次,同學無需提出申請,將於每學期直接公告授獎名單,時間約為每年3月及10月公告 |
進修學士班不分系:109學年入學新生第1∼10名核發8,000元,第11∼20名核發5,000元,第21~30名核發2,000元。
110、111學年入學新生第1∼9名核發8,000元,第10∼18名核發5,000元,第19~27名核發2,000元。
112學年起入學新生第1∼7名核發8,000元,第8∼14名核發5,000元,第15~21名核發2,000元。
二年制在職專班:第一名核發8,000元,第二名核發5,000元,第三名核發2,000元。 |
教務組-教務部
陳昱竹小姐
分機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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