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獎勵項目名稱 |
申請資格 (部分擷取) |
申請期限 |
金額 |
發放單位 |
1 |
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在學僑生符合下列資格,得申請學行優良獎學金:就讀大專校院二年級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不含碩博士生),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
每學年一次 |
獎學金金額,由僑務委員會訂定 |
僑務委員會 |
2 |
財團法人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凡身心障礙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者(限台北市學校或設籍台北市學生) 一般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家境特殊者需提出具體說明及證明文件,經董事會特准者(限台北市學校或設籍台北市學生) |
每學期一次 |
15,000元 |
財團法人東光教育獎助金基金會 |
3 |
心臟病童獎學金 |
- 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 大學、專科學校及學士後研究生
|
每學年一次(每人限領一次) |
大學、專科學校:5,000元、學士後研究生:10,000元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 |
4 |
財團法人黃土英文教基金會「英士獎學金」 |
格以家境清寒或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致影響家庭經濟收入之學生為限,大學部或碩士班皆可,全學年平均學業需在 80 分以上,已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可暫列備取 |
每學年一次 |
10,000元 |
財團法人黃土英文教基金會 |
5 |
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學生獎助學金 |
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班)排名百分比前10%;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學生 |
每學年一次 |
40,000元 |
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 |
6 |
財團法人黃啟瑞先生獎學金 |
在學學生家境清寒者;上學年度下學期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 |
每學年一次 |
7,000元 |
財團法人黃啟瑞先生獎學金基金會 |
7 |
財團法人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獎學金 |
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家境清寒、未享有公費待遇之在學學生;依上學年度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80分以上申請之 |
每學年一次 |
10,000元 |
財團法人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 |
8 |
財團法人法鼓山人文社會獎助學術基金會代辦談子民先生紀念獎學金 |
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就讀二年級以上清寒學生: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並未享有其他獎、助學金,且家境清寒、低收入戶家庭而需要經濟補助之優秀、努力向上的學生 |
每學年一次 |
10,000元 |
財團法人法鼓山人文社會獎助學術基金會 |
9 |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
-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 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含操行)
- 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含操行)
- 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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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一次 |
10,000元 |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 |
10 |
財團法人念慈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
現就讀國內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生)並為特殊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災變者 |
每學年一次 |
50,000元 |
財團法人念慈文教基金會 |
11 |
文殊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 |
凡大專院校、研究所肄業之學生,具有下列資格者均可申請:
- 本學期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須由學校蓋章證明)
- 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 家境清寒者(孤兒或單親家庭或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
- 上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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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一次 |
5,000元 |
財團法人文殊文教基金會 |
12 |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
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 25 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
每學年一次 |
12,000元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
13 |
文殊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 |
1. 25歲以下家境清寒且學行優良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僑生、夜間部(含補校)、研究生及大專應屆畢業生不受理申請
2. 家境清寒係指低收入戶、身心殘障(父或母)、家庭遭變故或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清寒證明書者
3. 學行優良係指:大專院校學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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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一次 |
50,000元 |
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 |
14 |
財團法人台北市中正獎助學金 |
設籍於台北市之中國國民黨黨員、黨員二親等直系血親親屬,在校未領取公費補助;獎助大專院校(包括博士、碩士、大學、五專四、五年級、二技、進學班)及高中、職(包括五專二、三年級)優秀在校學生;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學業成績達85分(含)以上或等第積分 (GPA)平均達3.76(含)以上者 |
每學年一次 |
碩士:10,000元;大學:8,000元 |
財團法人台北市中正基金會 |
15 |
親恩教育獎學金 |
1.台北市、新北市、宜蘭、基隆、桃園、新竹縣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二年制)新生或在學學生(專科五年制四年級、五年級);博士班、碩士班學生及僑生不適用
2.家境清寒父母雙亡、單亡、單親、家逢變故而貧困者
3.在學學生前一學期操行甲等及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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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兩次 |
每學期各50,000元 |
台北市北區扶輪社 |
16 |
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文教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
1.全國大專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及空中進修學院,全學年學分數至少30學分以上)及高雄市高中、高職、五專在學學生
2.依政府79年公佈之殘障福利法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視覺障礙者之標準,請附眼科專科醫師證明或視障手冊影本(多重殘障需註明視障標準)
3.學業及操行成績須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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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一次 |
5,000元 |
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文教基金會 |
17 |
鄭豐喜獎學金 |
國內研究所、大學肢體障礙在學學生(年齡35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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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一次 |
按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評等發放 |
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 |
18 |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 |
家境清寒者或家庭突遭變故學生;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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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一次 |
30,000元 |
張榮發基金會 |
19 |
漢儒獎學金 |
高中、職(含)以上之在學學生;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80分以上;具中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或家庭突遭變故(其中1項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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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一次 |
研究所:15,000元;大學:10,000元 |
財團法人漢儒文教基金會 |